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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工作指引 全面规范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

发布时间:2021-04-19  作者:佚名  来源: 国家矿山安监局

  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尾矿库排洪构筑物必须开展全面质量检测”有关要求,省应急管理厅近日编制了《黑龙江省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工作指引》,要求各地及时将该指引下发至相关县区应急管理局和尾矿库企业,并监督指导企业5月30日前完成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工作。

  《指引》共分为“依法签订合同”“质量检测资质”“质量检测范围”“质量检测内容”“检测报告格式”“质量检测要求”六方面内容。其中质量检测范围包括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在用排洪构筑物和未启用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表观质量检测5项和结构质量检测5项;检测报告格式明确了封面、检测单位资质证书、检测和审核人员清单、报告摘要、工程概况、检测依据、表观质量现状与结构检测、检测结果分析、工程质量评价、检测结论及建议、附图附件等11项内容;质量检测要求包括企业应与检测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检测前编制检测方案、检测中严格落实质量检测工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检测后检测人员应按要求做好相应记录、检测单位不得转包检测业务、企业对尾矿库质量检测负总责、排洪构筑物缺少施工图资料的尾矿库应委托设计单位对排洪构筑物质量进行结构性复核等7项内容。

  《指引》的出台,有效规范了尾矿库排洪构筑物质量检测的范围、内容和程序,为高标准完成国家矿山安监局相关工作部署奠定了坚实基础,为确保尾矿库安全度汛创造了条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coal-safety.gov.cn/xw/dfdt/202104/t20210419_3834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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